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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辦法說明

壹、目的

為鼓勵高中職及大專校院應屆畢業生於在校期間努力向學,提升個人能力,未來投入產業後能順利就業並協助企業發展,故設立本獎學金。

貳、申請資格

凡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高中職校之應屆畢業生(民國112年畢業者),並符合以下條件者皆可申請。

  1. 110學年度上下學期之智育成績(學期總成績)均須達70分以上。
  2. 在校期間持有本獎學金各獎項指定之認證或鑑定合格證書,且於107年1月1日 (一) 至 112年1月31日 (二)間取得(報考或申請換補發證照之核發作業需時一個月,有意申請獎學金者,請注意需在獎學金申請截止時間時間前取得證書)。
  3. 申請TQC項目者,一般證照:成績需達80分以上;輸入類:中文輸入、英文輸入、日文輸入及數字輸入皆須達專業級以上才可申請。
  4. 申請者學業成績如有任一科不及格者或大專日夜間部選讀、旁聽及公私立機關委託職校代招之學員不得申請。

參、申請期間

中華民國112年1月3日 (二) 至 112年3月1日 (三)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肆、申請程序

  1. 於線上詳實填寫「獎學金申請表」並下載「檢具證明表單」。檢附下列證明文件:
    1. 110學年度(全學年度)成績單正本乙份
    2. 在學證明書正本各乙份。【須使用本會表單加蓋學校的證明章(校章、系章或各處室章皆可用印)】
  2. 選擇所屬區域:請先行參考以下區域劃分方式,依學校所在地選擇區域進行報名,本會服務地理區域劃分:
    • 北區:新竹(含)以北及宜蘭、花蓮、金門、馬祖等地區。
    • 中區:苗栗(含)以南至嘉義(含)之間等地區。
    • 南區:台南(含)以南、台東及澎湖等地區。
  3. 請將111學年度獎學金申請資料寄至本會各區推廣中心(可由申請者自行寄出,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信封請註明「獎學金審查委員會」收,寄發地址如下:
    • 北區:105608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三段32號8樓
    • 中區:406503台中市北屯區文心路四段698號24樓
    • 南區:807373高雄市三民區博愛一路366號7樓之4
  4. 請申請者務必多次確認『報名資料』正確且完整後,再列印寄發。報名表一經列印後,系統將關閉修改功能,恕無法修改表單之任何資料,敬請見諒。

伍、得獎名單公告

各獎項將於112年4月12日 (三)於網頁公告。得獎人員由本會寄發獎學金及獎狀,並建請各推薦單位於公開場合頒發獎狀及張貼得獎海報表揚。

陸、申請項目及獎項:

  1. 申請項目:(需求證照詳細資訊請參閱本會各產品網頁或認證公告,公告期間為111/1/1 ~ 111/12/31)
    項目/獎項 特優 優等
    1. TQC+專業設計人才認證:人員別 獎金5,000元
    獎狀乙紙
    獎金2,000元
    獎狀乙紙
    2. TQC+專業設計人才認證:單科   獎金1,000元
    獎狀乙紙
    3. TQC企業人才技能認證:人員別 獎金5,000元
    獎狀乙紙
    獎金2,000元
    獎狀乙紙
    4. TQC企業人才技能認證:單科   獎金1,000元
    獎狀乙紙
    5. EEC企業電子化人才能力鑑定(規劃師、顧問師) 獎金5,000元
    獎狀乙紙
    獎金2,000元
    獎狀乙紙
    6. EEC企業電子化人才能力鑑定(助理規劃師、應用師、分析師、管理師)   獎金1,000元
    獎狀乙紙
    7. ITE資訊專業人員鑑定:人員別 獎金5,000元
    獎狀乙紙
    獎金2,000元
    獎狀乙紙
  2. 獎勵方式:
    1. 本年度獎學金預計頒發100名,實際發放名額得依申請狀況調整。
    2. 領取特優獎學金者,需繳交30~60秒心得短片分享學習心得。將公開分享於本會網站,如未繳交影片者恕不核發獎金。
      • 心得短片拍攝手法不拘,可透過創意影片形式呈現(脫口秀、插圖動畫、劇情短片…等),製作工具不限,平板電腦、手機、相機、攝錄影機等器材均可。
      • 影片格式:請統一使用拍攝橫式影片(不可使用直式拍攝),解析度1280*720(HD畫質720p)(含)以上之MP4檔。說話聲音需清晰,請於安靜無外界噪音的情況下拍攝。影片經獎學金委員會核准後方可核發獎金。
      • 影片內容須符合「電影片分級處理法」之普通級,並不得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
      • 所有影像及配樂需為原創作品或其他合法取得授權之影音,或選用「創用CC」授權音樂請提供音樂出處。若有涉及相關法律責任,悉由得獎同學自行負擔法律責任,與主辦單位無關。
      • 心得文短片應為原創並未曾用於其他活動或商業用途。
      • 心得文短片需上傳得獎者個人youtube並提供連結。

柒、評比標準

本會獎學金依下列方式核發。

  1. 人員別及規劃師、顧問師等類別項目:
    1. 本類別項目包含「TQC+專業設計人才認證人員別」、「TQC企業人才技能認證專業人員別」、「ITE資訊人員鑑定專業人員別」、「EEC企業電子化人才能力鑑定(規劃師、顧問師)」。
    2. 評比時以該人員別「應考科目成績加總」為標準。
    3. 成績相同時,以本會認證公告中(公告期間:111/1/1~111/12/31)該人員別之應考科目依序進行成績評比,若成績相同時則評比智育成績。
  2. 單科類別項目:
    1. 本類別項目包含「TQC+專業設計人才認證單科」、「TQC企業人才技能認證單科」、「EEC企業電子化人才能力鑑定(助理規劃師、應用師、分析師、管理師)」
    2. 優先評比申請項目成績。成績相同時,餘依次評比申請項目級數及智育成績。

捌、注意事項

  1. 申請前請詳閱本獎學金申請辦法內容,以免影響個人權益。凡參加本活動之申請者視為已閱讀並完全同意遵守本活動之一切規定。
  2. 請正確填寫電子信箱,如因誤植而未收到相關領款通知,未進行領款申請將視為得獎同學自行放棄領款。
  3. 得獎者有義務配合主辦單位進行相關活動宣傳,如拍攝考試心得影片等,於相關公益或推廣活動及之刊物、文宣、手冊、網站或其他媒介上使用,且同意不對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4. 訓練單位僅限本會授權之訓練中心。
  5. 申請者各獎學金項目僅可擇一申請,各項目錄取名額將依該項目實際申請人數調整。
  6. 逾期申請、申請證件不齊全或資料不符合者、成績不合標準、重複申請項目、未蓋學校的證明章(校章、系章或各處室章皆可用印)均不予受理,所繳文件亦不予退還。
  7. 各活動如有未盡事宜,本會擁有保留修改活動內容之權利,修改訊息將於本會獎學金官網上公佈,不另行通知。
  8. 本活動官網:http://www.csf.org.tw/main/scholarship